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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销分新规山东正制定实施细则近期公布

  近日,多地媒体报道,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交通违法处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这就意味着,之后想拿自己驾驶证替别人消分没那么容易了。
  这是真的吗?济南是否也会实施同样的政策,记者就此咨询济南交警,得知他们也在等待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不过,在24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也推送了这条消息,证实消分政策有变属实。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也了解到,公安部的确有关于这方面的通知下达,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近期公布。
  也就是说,驾驶证消分政策的确有变,根据外地媒体的报道,变化主要在于拿自己驾驶证通过自助设备替人处理电子抓拍违法记录,在3月1日之后必须先把车辆跟自己驾驶证绑定,而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违法。
  仔细梳理各地已经报出的实施细则,发现虽然总体一致,但还略有差别,那么具体山东省以及济南等各地市具体如何实施还有待实施细则公布。
  不过,想了解消分政策的变化情况,也可以通过外地已经公布的实施细则了解。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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