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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一案一策”深挖大案要案
已消除不良贷款2.1亿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樊飞 报道)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中,博兴县结合县域特点,深挖大案要案,一案一策,取得了良好效果。自今年1月20日至今,博兴县共约谈企业69个,约谈人员113人,立案19起,破案14起,清收现金1197.42万元,偿还贷款本息3961.99万元,消除不良贷款2.1亿元。
  1月23日依法逮捕了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嫌疑人某银行支行行长付某某,起到了极大了震慑作用。1月24日,破获山东金泉粮油有限公司骗取贷款案,涉案价值2.3亿元,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杜某,查封公司厂房、设备等资产估值近1700余万元,查封公司实际控制股权估价1.3亿元。1月29日破获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骗取贷款案件,涉案价值3000万元,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贾某。1月26日,查封“10.31”骗取贷款案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的山东省滨州某某羊绒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某某大厦约1900余平方米,估值约2.4亿,查封林权2处分别是534.8亩。
  针对金融风险案件,博兴县进行集中攻坚,做到“一案一策”,加大处理化解力度,从快从速将问题整改化解到位。对银行内部人员违法发放贷款及单位公职人员逃废银行债务违法行为不放松,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约谈会,督促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发现恶意串通、顶风作案等违法行为,一律立案侦办,严查到底。县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起诉或申请执行的相关金融借款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尽最大努力地维护好银行金融债权,坚决制裁失信的借款企业和个人;加强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利用列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集中曝光等措施,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惩戒机制。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关于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的六条意见》,为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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