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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系列评论③
生态宜居机制保障

张炜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这是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说的一段话。
  “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与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宜居”是一致的。乡村不应只有蓝天白云清新空气,还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浓郁的田园情趣。
  近年来,我市陆续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天然气“镇镇通”工程、清洁取暖“煤改气”等工程,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环境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我们必须在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让农村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完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确保生态宜居长久保持。
  建立投入机制,为生态宜居提供资金保障。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环境卫生维护,都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而仅依靠上级的扶持是远远不够的。能否建立一套科学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让资金源源不断地注入,决定着生态宜居建设的成败。
  出台相关激励机制,确保绿色生产。一方面,要建立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让农民有规可依,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让农民从绿色种植养殖中得到实惠,逐渐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
  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确保良好环境长久保持。当前,“重创不重管”的倾向在一些农村仍不同程度存在,费大力气打造了干净卫生的环境,因为管理没有跟上,导致再次脏乱,对财物人力造成了极大浪费。为此,从创建一开始,相应的制度就应该跟上,如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完善考核机制、落实村民保洁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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