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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
我市获多项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 高树强 报道)2月2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做好新时代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市委副书记张凯在滨州分会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娟在济南主会场参加会议;刘凤、潘青、姚和民等在滨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我市多个县区、村镇、单位和个人在这次大会上获得表彰。沾化区、阳信县获得第五届省级文明县(市、区)称号;滨城区滨北街道邱家村等41个村镇获得省级文明村镇称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38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滨城区北镇街道玉龙湖社区等6个社区获得省级文明社区称号;我市获得第五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滨城区、沾化区、邹平县获得第五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市图书馆等5个单位获得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胡惊涛等8位同志获得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李立民、张永生、曲冬梅3人获得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称号,刘同堂等7人获得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省北镇中学等11所学校获得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会议还表彰了我省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
  滨城区市西街道双庙刘村、博兴县陈户镇闫陈村、邹平县长山镇东尉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店街道狮子刘村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城区市西街道彩虹湖社区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文化馆获得第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博兴县第一小学获得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曲冬梅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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