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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五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市民举报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张锦程 周新建 报道)2月1日,记者从市禁毒办获悉,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广大市民直接通过110举报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市禁毒办将依据规定兑现奖励1000-10万元。
  2017年底,国家6部委发布了《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后,相关企业对该5种物质的生产、经营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向药监、安监等部门申请许可,购买、运输等活动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备案。凡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非法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据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赵大勇介绍,近年来,制毒原料、制毒配剂不断变化,其中溴素、1-苯基-1丙酮等非列管化学品流入制毒等非法渠道情形不断增多。2014年,溴代苯丙酮被列管后,不法分子转而利用溴素和1-苯基-1丙酮合成溴代苯丙酮进而合成冰毒。溴素是一种危化品,可以非法合成另一种合成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前体原料羟亚胺。而我市溴素产量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较大比重。
  据了解,目前全市登记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834家,涉及的种类较多,年均流通量居全省前列。近年来,为防范易制毒物品流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关口前移,特别是在溴素未列管的大环境下,采取超常措施,落实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从源头上基本卡住了溴素非法流弊问题。同时,全市易制毒化学品行政管理也逐步规范,将相关企业(单位)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实现网上审批,连续多年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会同商务、卫计、海关、安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毒犯罪专项行动,近年来侦破此类刑事案件11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70余吨,有效遏制了制毒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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