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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进法院当事人轻松刷卡便可缴费

  滨州日报/滨州网开发区讯(通讯员 张凯 报道)“现在法院立案用POS机刷卡缴费,再不用携带现金在法院与银行之间来回跑了。”近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装置的两台银联POS刷卡机正式启用,从天津赶来立案的何先生在法官的指导下,轻松办理完诉讼费缴纳手续后说道。
  过去,当事人来开发区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时需先在立案庭开具《预交诉讼费告知单》及银行《现金进账单》后,携现金到指定银行缴纳,然后将银行收款回执送回诉讼服务中心换取正式发票后,才能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过程较繁琐,且携带现金存在安全隐患,若遇交通不便或银行大厅排队等候情况,则既浪费时间又增加烦恼情绪,十分不便。这样既不方便群众诉讼,也影响法院的工作效率。
  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缴费难题,开发区法院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探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与银行多次商谈,决定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安装两台POS机,分别负责诉讼费、保证金、保全费、执行费和赔偿款、罚没金的缴纳工作。今后,人民群众来法院办理缴费业务,就不用携带现金了,只要一张卡,在POS机上轻松一刷,便可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保障了法院快捷高效的工作效率,实现缴费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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