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张乾坤 报道)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度滨州市立法协调联席会议,对2018年法规审议项目和法规调研项目进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出席会议。
王立勇在讲话中指出,今年确定的立法工作任务,是指导全市立法工作的总要求。各有关法规起草部门,要将任务列入部门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起草工作小组,组成专门班子,列出具体分工安排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时间节点。在起草阶段,要开展好调研活动,确保法规草案质量。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意“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请有关立法方面专家“会诊”、“把脉”,切实在法规草案阶段就把法规质量提上去。市委党校、滨州学院是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独立开展法规调研项目和法规起草任务。市人大有关委室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与法规起草部门密切配合,一同参与起草、论证、调研、座谈、考察、修改,确保法规按时审议。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在法规不同阶段“分段领跑”的责任分工,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好,共同做好地方性法规相关工作,为法治滨州建设贡献力量。
按照《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滨州市农村公路条例》、《滨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滨州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滨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部法规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