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岳美
2017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安排部署,坚持“放管服”三位一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维权效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推进工商事业行稳致远,取得了新成绩,展现了新作为。
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去年新增市场主体5.4万户
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在原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先后推行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三十一证合一”改革、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等5项改革措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削减到33项,圆满完成2017年度改革任务,并代市政府起草了《滨州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精准施策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难题。通过系列改革,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呈现出稳定有序发展态势。2017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5.4万户,实有市场主体达25.84万户,分别比2016年增长了5.7%和11.8%。
商标品牌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商标品牌战略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由市工商局按季度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排名。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抓好商标品牌培育,强化靠前靠上帮扶,全市商标申请量6538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36.1%;新增注册商标3261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36.3%;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18529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21.4%。
助企融资职能助推企业长远发展。始终坚持把动产抵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和商标权质押作为支持企业融资解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助企融资调查问卷活动,摸清企业融资需求,分析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探索新型抵押物抵押登记,最大限度拓宽登记主体范围,拓宽抵押登记物范围。全年通过动产抵押帮助企业融资559.8亿元,比2016年度增长51.77%,位居全省第1名;通过股权质押帮助企业融资141.47亿元,比2016年度增长11.78%,助企融资总金额达701.27亿元。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8起
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规范建立企业数据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出台抽查细则和任务分工,全年通过“双随机”方式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6199户,抽查结果已经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集中年报、上门办理、短信提醒等服务举措,稳步推进企业年报工作,2017年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平均为97.49%,居全省第2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全年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万余条,推送公示1228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同时对160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行了任职限制。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发改、金融、税务、质监等部门信息的实时传递共享,全年推送企业信息42.33万条,股权出质信息2762条。
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强化竞争执法力度,开展了“促竞争、树品牌、保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查处各类竞争执法案件32起,罚没款67万元。开展了“老年人防传销”和“预防传销进校园”等活动,建立直销企业行政约谈制度,进一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网络监管规范化建设,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8起,罚没款25.9万元。全力做好成品油、散煤市场监管和危化品企业“大快严”排查工作,立足本职打好环保攻坚战。
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研究制订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市工商局代表滨州市迎接了省编办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在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联系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法治教育工作方案和学法计划,并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持续开展了执法科室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系列讲法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消费维权服务通道更加畅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3万元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和“你点我检”活动,以群众关注点和消费痛点为靶向,认真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工商局“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安排部署,专程赴外省先进地市考察取经,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消费维权服务通道更加畅通,12315指挥中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1.9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3万元。
消费组织作用发挥显著。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了315晚会系列宣传活动、消费问卷调查、消费者满意单位公示、老年消费教育等活动,并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我市消费者协会被评为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