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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滨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拟救助对象公示

  根据《滨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政发〔2015〕20号)和《滨州市市级特困家庭救助基金救助实施细则》(滨民〔2017〕3号)文件规定,经过摸底、调查核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审议,2017年拟救助特困家庭21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3172156。
  滨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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