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隆卫 报道)按照大会的议程安排,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出席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别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认真审议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滨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滨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项决议(草案)。
代表们在审议中普遍认为,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和“六个更加注重”发展思路,贯彻了改革精神,突出了民生导向。总结工作翔实具体,分析问题客观准确,部署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滨州实际。相信决议(草案)通过后,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表示,同意将这六项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