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6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至6日在滨州召开,会期4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