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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银行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到期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我行于2013年10月20日将现有的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和信用卡积分(不含百夫长积分和联名积分,以下亦同)进行合并,统一为“个人综合积分”。个人综合积分自积分采集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五年(以日历年度计算)。当年12月31日(含)前采集的积分记为第一年度积分,在第五年12月30日(含)之前兑换有效。
  2013年为第一个积分年度,2017年为第一个积分到期年度,您可通过我行电子银行渠道、自助终端和营业网点查询您的个人综合积分分值,“积分抵现当钱花”,500积分抵现金人民币1元,您的积分可在我行“融e购”商城直接抵现,300元以内的订单(不含运费)可全额用积分支付,超过300元部分可抵扣50%,在限额范围内,您可选择用积分进行全额或部分支付。
  *温馨提示:请您关注名下积分有效期信息,到期的积分请在2017年12月30日前及时进行兑换,逾期没有兑换的个人综合积分将进行清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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