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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警方成功抓获4名历年网上逃犯
  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通讯员 谭曙光 报道)近日,博兴县公安局成功抓获2名历年网上逃犯,并敦促2名历年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2013年8月27日,博兴县某油棉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男,51岁,博兴县陈户镇人),以购籽棉为由,从东营银行申请办理贷款400万元,2014年4月27日,银行贷款到期后,王某某拒不归还400万元的贷款并逃匿。2017年12月12日,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滨州某小区露面,遂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蹲点守候,并成功在该小区民宅区将其抓获。
  2014年7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盖某某伙同牛某某、郑某某、吉某某、肖某、郝某某以搞种植用钱为由,通过虚构承包土地的事实,由盖某某假造土地承包合同,先后从博兴某村镇银行办理7笔贷款,诈骗贷款资金共计48万元。贷款到期后,盖某某逃匿。2017年12月12日,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陈户派出所民警相互配合,成功规劝骗取贷款案历年上网逃犯盖某某(男,41岁,博兴县陈户镇人)投案自首。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间,山东某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涉嫌从威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威海某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余份,金额3680119.24元,税额625620.21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潜逃,2017年11月15日,博兴县局经侦大队民警将其抓获归案,侦破该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破获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动挽回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上缴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
  2014年以来,涉嫌诈骗罪上网逃犯刘某(男,23岁,博兴县纯化镇人)以给纯化镇李某的儿子在部队内办理党员、部队低保、调动工作,晋升职务等名义骗取李某人民币440000元后潜逃。2017年12月8日,博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河南洛阳出现。机会稍纵即逝,办案民警抓住线索迅速驱车近千公里赶往河南洛阳。经过3天的走访、蹲点,于12月11日傍晚,成功将刘某在洛阳市一宾馆内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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