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报道)12月8日,山东省食安委第一督查组完成对滨州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后,督查组组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侯玉新代表督查组反馈了对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情况。
12月6日开始,督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后,先后赴滨城区、沾化区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了解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检查了盛达食品公司滨北屠宰场、滨州健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合作超市等企业,对照《重点督查工作清单(企业)》,通过核查档案资料、现场核验询问,进行了检查评定。
督查组认为,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同时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全力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强化了市食安委的统一领导,凝聚了工作合力。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规范整治。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持续加大基层基础设施投入,监管能力和检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深剖细查,认真做好考核整改工作。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建议滨州市及各县区,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尽快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守住“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进一步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