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刘永恒 通讯员 赵凤良 王钟瑶 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庆祝和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法官,面向国旗、面向宪法许下他们最庄重的誓言。
上午10:10,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并作为领誓人进行宣誓。法院全体干警跟诵誓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
短短70个字的誓词,浓缩的是司法人员对于宪法精神、宪法权威、宪法尊严的崇高信念,展示的是人民法官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一名新任法官就职时,也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以示对宪法的遵从。
据了解,1982年12月4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在此之前,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的法制宣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