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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法院下河法庭副庭长张玉国:
用心理学知识化解矛盾纠纷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张芳  
  张玉国,现任沾化区人民法院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2008年取得司法资格,一直扎根基层法庭,默默奉献,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在基层法庭工作,张玉国坚持法明、理透、情深的工作方法,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在审判实践中,他努力让当事人在感情上接受法官,在理智上服从裁判。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诠释法律规定,告知其诉讼风险和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促其做出理性选择。
  基层法庭主要审理的是一些琐碎的民事案件,其中,尤以离婚案件较多。审理这些案件,虽然不是一些大要案,但处理起来却颇为棘手,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一些不该发生的大事。正因如此,张玉国虚心向老法官学习办案经验和技巧,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化解矛盾纠纷,把握当事人的要求,了解当事人的心态,揣摩和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十分重要。为此,张玉国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了心理分析和心理咨询技能,畅通了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在处理一起利国乡两家群众因祖坟地界纠纷案件时,在调解过程中,他作为办案人,充分运用心理技巧,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底线,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法明理。从当事人拒绝调解到调解意见分歧逐渐缩小,直至最终达成调解,原告撤诉结案,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一起上访老户土地权属案件中,由于案情特殊,矛盾尖锐,涉及土地权属确认、土地承租、拆迁安置等争议,几年来,当事人多次上访,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诉讼后,如处理不当,势必再次引发信访事件。他充分运用了尊重、热情、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等心理咨询技能,从法律与历史背景等多方面,为当事人分析纠纷产生的实质原因,阐明利弊,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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