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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刘青博 通讯员 王云晓 报道)近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滨州学院榜上有名,获批山东省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
  据悉,本次获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而最终确定的。本次全省共有16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其中A类立项建设单位5所、B类立项建设单位5所,培育建设单位6所。
  在11月15日滨州学院召开的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设规划制定工作部署会上,滨州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春华表示,滨州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A类建设单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新契机,机遇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学院要充分认识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制订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做好各项规划的制定与落实,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核心目标,汇集优质资源,将一流学科建设与学位授权点建设有机融合,把立项建设工作做实、做好;要完善考核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支持,强化对建设工作的调度检查,力争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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