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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从事业务实行注册制的公告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针对拟进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社会中介机构(简称“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将实行注册制并强化管理措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实现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平台注册
  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有效续存的代理机构,均可以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完成后可以参加获取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简称“招标(采购)项目”)代理资格的活动。
  代理机构注册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取得开展相应代理业务的资质或资格;
  (7)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承诺遵守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二、注册材料
  代理机构应当在注册时上传下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进行注册,注册材料将在交易中心网站永久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或者国家和省市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网站备案截图;
  (4)机构简介及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
  (5)滨州项目组从事代理业务的人员(至少3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且同一从业人员不得在2个及2个以上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重复注册;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及“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查询(企业法人)”及“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注册之日前三天之内);
  (7)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代理业绩、滨州市行政区域内主要代理业绩;
  (8)驻滨办公场所购置或租赁合同(体现代理机构或在滨州分支机构名称)以及不动产证书、办公设备清单以及购置合同或发票,办公场所及设备的照片。
  (9)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自成立以来获得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证书;
  (1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商务材料。
  上述材料中前6项必须提报,后5项由代理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提报。未按照要求提报材料的,将无法完成注册工作。
  代理机构应保证提报的注册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不如实填报注册信息的,一经发现,一至三年内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代理活动,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办理流程
  即日起,代理机构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zggzyjy.gov.cn/bzweb/),通过“政务大厅——企业入口”自行注册,并在线填报所需注册信息、上传注册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其中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模板应当在系统中下载获取,填报完成后扫描上传。代理机构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上传后提交交易中心在线存档,上传的注册材料将推送交易网站进行公示。
  注册材料由代理机构自行上传,责任自负。材料一经提交,不可以撤回或删除,如有错误可以在原有基础上重新上传正确的材料。
  四、代理机构选取
  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简称“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通过下述方式从完成注册的代理机构中确定具体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处于业务提升期或禁止进入期的代理机构除外)。
  方式一:自行委托,是指招标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并直接确定代理机构。
  方式二:随机抽取,是指招标采购单位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代理机构。
  方式三:定价抽取,是指招标采购单位确定代理服务费具体数额或收费标准,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机构,或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接受自主报名,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代理机构。
  方式四:竞价比选,是指招标采购单位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机构,或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接受自主报名,通过比较代理机构的自主报价,最终以最低报价确定代理机构。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时间在前者优先确定。
  方式五:组织采购,是指招标采购单位持政府采购计划,由交易中心按照审批或备案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并确定代理机构。
  五、其他事项
  1、管理办法。为全面规范代理执业行为、维护代理市场秩序、提高代理服务质量,交易中心制定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由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按照《代理机构行为规范诚信评价表》实施诚信评价,针对具体交易项目中代理机构的不诚信行为予以扣分。凡进入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代理机构,均需要遵守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诚信评价及相关管理。
  2、培训学习。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按照交易中心相关程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模式,自觉遵守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尽快掌握电子交易系统及相关软件,积极参与交易中心组织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人员管理。代理机构办理代理业务,必须由滨州项目组从事代理业务的人员完成。如有从业人员信息变更,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维护。
  4、监督检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如有监督检查,代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凡代理机构不符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不得在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代理活动。
  5、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部:0543-3165518;政府采购部:0543-3218267;信息录入窗口:0543-3165927。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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