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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顶层设计社会组织发展与改革
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相关实施意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王长青 报道)日前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两办正式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份有关社会组织发展与改革的综合性顶层设计文件,将对“十三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意见》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一手抓积极培育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管理、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同时,要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和发展服务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人才聚集战略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分级构建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不断深化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统一归口民政部门登记体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严格社会组织发起人的责任。要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资金、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不得进行宣传报道。
  要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稳妥推进政社分开,稳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对未纳入行业党组织、枢纽型党组织和区域性党组织管理的社会组织实行兜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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