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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 罗军 通讯员 盖戈班 
  11万名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达15万台;全市刑事发案总量逐年下降;试行“零门槛”进城镇落户,近4年户籍城镇化率从37.68%增长为48.45%;率先实现省内跨地域户口网上迁移和身份证异地办理;自去年4月1日起实行自主约考,目前全市已办理自主约考20余万人次......
  这是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从社会治安局面不断向好,到群众生产生活更加方便,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来自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精神,结合滨州实际,聚焦完善现代警务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治公安建设三个方面,全方位、深层次推进公安改革,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防控犯罪的能力、公安管理效率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方式,社会治安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公安110指挥中心被誉为应急指挥的中枢,这里每天的报警和求助电话数以万计。然而在公安机关内部,长期以来,110指挥中心更多的扮演着“传声筒”的角色,“神经中枢”的作用发挥的并不到位。
  全市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市公安局从问题着手,进一步整合警务资源、重组警务要素、再造警务流程,改革指挥警务机制,成立了警务实战指挥中心,形成信息支撑、扁平化处置指挥,多警种部门合成作战。在这个机制下,实战指挥中心指挥长24小时轮流值班,相关警种部门派员进驻,各类信息警情实时研判,对紧急警情授权指挥长即时跟进研判并指挥调度各有关警种部门单位联合处置。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这里的破案主要是指刑事案件。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市公安机关以改革为动力,创新打击犯罪机制,探索形成了“侦技一体化”工作模式,让侦查员会勘查,技术员会办案,引导民警将证据的发现、固定、提取、甄别、使用融入到案件侦破、诉讼全过程,实现“侦技一体化”从现场勘查机制到刑侦工作模式的转变。
  在社会面治安防控上,立足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建立1名民警、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的“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让治安防控工作扎根群众,良性循环。
  截至上半年,全市共招聘警务助理3874名,其中滨城区、沾化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无棣县实现了警务助理全覆盖,通过警务助理采集各类基础信息220余万条,协助破获案件267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起。
  在此基础上,深化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目前,全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达15万台。“十三五”期间全市刑事发案总量逐年下降,其中,8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下降62%,现案破获率提高15.3%,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高位运行。
  公共安全监管实施“全警参与、制度管理”新的工作机制,将单一的警种部门业务提升为全警责任共担,化零为整,合力攻坚。
  比如,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警、特巡警、治安等警种在全市43处交警执法站联合执勤。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71%。
  执法权力运行实行“闭环式”,实时警示、跟踪整改、及时纠偏,确保了执法办案流程和标准规范
  执法公正,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必须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追求。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把改革的重点也聚焦在了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上,着力建设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广应用闭环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办案流程。2016年9月,在全市推广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案件信息网上记载、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质量网上巡查,全面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控和问题整治。
  系统对案件办理实行精准流程控制,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多色实时警示、跟踪整改、及时纠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实现一个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衡量,确保了执法办案的流程规范。
  该系统从受立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移诉,设定102个风险监督点,并具备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及时发布“风险天气预报”,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隐患。系统还增设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记录模块,办案人员、审核审批人员可在办案的各环节随时记录案件被干预情况,延伸了监督触角。
  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解决受立案不实的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和11个分县局均设置了受立案大厅(中心),121个派出所和警种部门均设置了受案室。执法闭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后,受立案模块能够满足办案部门网上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配齐执法记录仪,实现接报案和受立案办案结合,全流程网上管理和可溯式监督管理。
  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两统一”工作机制,规范公安源头执法。联合检察机关出台规定,对提请批捕案件、移送起诉案件的移送程序、期限要求、交接手续等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并确定了电子卷宗移送、会商研判、检察监督处理、复议复核等程序操作流程,有效解决了“两统一”运行中的问题,确保了刑事打击力度与执法办案质量同步提升。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审核刑事案件7073案/8029人。
  深化执法主体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展了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与执法办案、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目前,全市公安机关2733人取得执法资格,111人通过司法考试。
  推进行政管理实行“放管服”,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10月13日,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全社会公布了“三十条”简政放权新举措,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这三十条措施几乎涉及公安机关所有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中,涉及全局性工作的4条,户政管理工作5条,出入境管理工作4条,交通管理工作11条,边防管理工作2条,消防管理工作2条,治安管理工作2条。
  “三十条”措施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一方面全面升级传统服务窗口,所有面向群众服务的公安机关窗口单位,都要公开办理事项,规范服务言行,推行人性化服务措施,让群众感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另一方面着力简化手续、简化流程,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做大做强做优民生警务平台,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在互联网上运行,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而在“三十条”出台之前,公安各部门的改革,尤其是与群众、企业息息相关的领域一直处于“进行时”。
  比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试行“零门槛”进城镇落户。农村人口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就可以到城镇或市区落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就成为城镇居民。
  在制度改革的红利作用下,近四年,全市户籍城镇化率从37.68%增长为48.45%。
  率先实现省内跨地域户口网上迁移和身份证异地办理,推出一系列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出入境网上预约申请量超过总数的90%,受理时间缩短50%。
  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自去年4月1日起实行自主约考,到目前全市已办理自主约考20余万人次。实行残疾人学车考证制度,开展异地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扩展网上驾驶服务范围等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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