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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确定惠民县和高新区作为省级试点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王楠报道)10月25日,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批示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张凯、副市长贾善银出席会议。
  张光峰在《关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批示》中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对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各级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大胆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张凯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找准方向、创新举措、注重实效,全面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为下一步的全面铺开,趟出路子、提供经验,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工作中,要明确原则要求,把准改革方向,坚决守住改革底线,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注重因地因村制宜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聚焦关键环节,稳步精准实施,做好清产核资,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做好资产量化,做好股权设置管理;要突出结果评价,确保改革实效,注重农民权益是否保障、集体经济是否增强、农村社会是否稳定。要切实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督导考核。
  当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筹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下发了《滨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试点内容,为全市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确定了惠民县和高新区作为省级试点,并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四是外出学习了陕西省杨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权交易中心等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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