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王雪玮 报道)9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居民江女士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顺利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出院手续,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完成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成为外地居民在我市跨省就医住院费用成功实时结算的首例。这也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目前,我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共10家,分别是: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沾化区人民医院)、邹平县人民医院、邹平县中医院、无棣县人民医院、博兴县人民医院、滨州沪滨爱尔眼科医院和阳信县人民医院。已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我省以外定居并且将本人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退休后在我省以外的地域居住一年以上并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我省以外的地域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住院人员,均可在全国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社保中心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跨省异地医保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即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稽核、结算等由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先到市、县人社服务大厅有关窗口进行登记备案后,即可到安置地跨省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无需其他手续;转院就诊人员在转出医院进行转院登记后,就可到转入医院住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