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张晓辉 报道)“今天对石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告相对不起诉,请被害人近亲属和案件承办人发表意见。”日前,滨城区检察院派驻滨州工业园区检察室对一起涉及老年人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会中,宣告人介绍了基本案情,阐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该院派驻滨州工业园区检察室副主任李永波说,滨城区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等终结性检察决定时,始终保持审慎态度,严格把好质量关、风险关,对案件类型、被害人意见以及侦查机关意见严格审查、认真听取,做到案结事了,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和涉检上访舆情。
据介绍,该院严格审查案件类型是否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刑事和解并履行到位,被害人及家属是否谅解,进行风险评估后,最终确定案件是否符合作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地教化被不起诉人,敦促其改过自新。
同时,该院加强对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被害人的释法说理,阐明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要求、理由及条件,取得被害人及办案人员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在宣告相对不起诉时,该院通知案件当事人、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干部代表到场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等到场监督,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对13件相对不起诉案件共计18人进行了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